一、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如何有效作出了规定
有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二、民法典中的法定解除权怎样行使?
可以参看民法典规定。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达目的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明不履行主要责任等
3.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催告后在一定期限仍然不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致使不能够达到最初的合同目的
5.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三、民法关于国家法律制度的概述
形式上的民法是指一国经立法程序编纂的系统化的法典,因此我国现在没有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不过随着我国民事立法进程的加快,民法典的编纂已经提上立法日程。 实质上的民法实质上的民法指一切民事法规范,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相关的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等。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与权利和目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法民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总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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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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