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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来源:法否网 2025-07-19 00:17:49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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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3.需要补充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八十四条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肯定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因为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大小。而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时候,是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来进行的。那么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程序?

三、"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医疗事故中也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四、"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法律和程序的规定"

1.受害人如若需要追究合法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责任,那么就只能向有关部门申请对该起医疗事故进行相应的鉴定。在申请之间,受害人需要整理资料,然后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提出书面的申请,进而医学会会组织医疗专家成立专家鉴定组对该起事故进行合法初次鉴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害人反馈鉴定结论。

2.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对医学会的初次鉴定有异议时,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内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需求。

3.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医疗事故可以申请的时间节点为一年,即如若医疗事故发生一年之后则不允许双方提出初次鉴定的要求,如若当事人发生死亡这种情况的话,应在当事人死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4.医学会鉴定医疗事故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不论是县级、区级、市级还是省级都是基本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除非医疗事故十分重大,省级为医学会能给出的最终结论,之后就只能走法院流程了。
近年虽然科技和医疗技术有了长足发展,但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事件却也频繁出现,如果因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过失导致病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受到损伤,医院及相关医护人员必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广大患者朋友遭遇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时以冷静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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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和程序?

医学会不接受单方的申请,可以向卫生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或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或双方向医学会申请。现在很少做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六、"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包括医疗过失?"

建议申请医学会鉴定,确认是否医疗事故才能索赔,如果有证据证明医方有过错,可直接以医疗过错赔偿起诉医院。本人办理医疗事故案较多,有丰富经验,

七、司法鉴定常见的鉴定方式及一般情况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八、"如何进行鉴定医疗事故?"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而二级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希望以下文章涉及到的相关知识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二级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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