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法"
怎么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是跨月了才发现发票开错,召回原发票重开。可以是销货方提出,也可以是购货方提出。以下是之前在网上看到的操作步骤,可供参考。 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操作1、进入开票软件后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
2、如您是销方,请选择二、销售方申请,理由您的情况来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发拒收的指的是您的发票已交给过购方,购方退回来的(同时让购买方出具购方证明);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的指的是您自己发现此发票开错了等原因,还没有交给购方的情况。 如您是购方,请选择一、购买方申请,如选择已抵扣,发票代码和号码不需要再填,直接点确定即可;如选择未抵扣,再选择相应的原因。
3、实际情况开具,并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输入联系电话和申请理由。
4、将该申请单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5、 将电子申请单导出至U盘根目录操作方法(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月份选择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的月份,选中要导出的申请单,点上方的“导出”按钮,提示并选择U盘的路径。
6、将已盖公章的两份纸质申请单、存放电子申请单的U盘及相关资料(具体咨询所属税务局)带至所属税局审批。
7、如审批通过,拿到税务局开出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即可开负数发票(具体操作如下) 开具负数发票的操作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调出一张空白发票,在票面点击“负数”按钮,选择“直接开具”,输入两遍16位的通知单号(在通知单的右上角),按照通知单的实际情况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若通知单上没有则不需要输入),点击“下一步”弹出相应提示,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后即可到票面上,再次检查无误即可打印发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和开具注意事项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四、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你好,司法实践中,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同在于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给一般纳税人,购销双方都要准确填写名称、税号、地址电话、账号。票面信息包含价格(不含税),税率和税额,还有价税合计。至少有三联,发票联(购方记账),抵扣联(购方抵税),记账联(销方记账)
2、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给普通消费者(含个人),销售方要准确填写名称、税号、地址电话、账号,购货方可以只写名称。票面信息包含价格(不含税),税率和税额,还有价税合计。至少有两联,发票联(购方记账),记账联(销方记账)。没有抵扣联。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限额吗?
1、一般纳税人企业,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限额的,一般限在十万元以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各省国税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参考资料来源-发票开具
七、"未取得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纳税?"
会计制度和税法所指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仅指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商品方式。委托代销结算方式下,满足收到货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未收到货款和代销清单但是发出货物满180天这四个条件之一的,委托方都要确认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视同买断委托代销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这时,代销方按购销货物缴纳增值税。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去必须在开发地开具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跨县(市、区)从事建筑劳务,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不仅是《税务登记办法》的规定,也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司应在跨县(市、区)建筑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对于从地税转到国税管理的“老项目”,5月1日后,公司也应尽快到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是一个项目开具一张证明,开具后应当在30日内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并接受税务管理,否则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就会因为超期而失效,必须回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重新开具。
九、增值税的开具和缴纳个人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和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交用途的不同,所交费用由出租房承担,一年租金十万的话,大概要交四五千左右。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
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扩展资料税(又称税赋、税金、税收、赋税、税捐、捐税、租税)指政府为了维持其运转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对个人和法人强制和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同,分类也不同,概念不尽一样。税的中文称呼,在中国各个朝代、各个中文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税种总合构成“税制”。税收的基本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对于税法而言)。
十、可以在经营范围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十一、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么注销,要么被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与其被动还不如主动申请认定。这是国税局的统一规定。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1、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以供应客户的需求;
2、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在国内采购并取得17%的进项增值税发票的,按13%退税。)
3、可以享受免,抵,退税;
4、免税出口免税,免征增值税。
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一般纳税人证明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企业财务健全,能准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企业年应纳税销售收入达到标准(商业企业80万元,工业企业50万元)
3、新办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该纳税人的销售合同或者生产经营规模预计其应税销售收入。预计销售收入达到标准的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确开具方法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关于过失决水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条 第2款 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最高法放纵走私犯罪解释规定重要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一)放纵走私案(第411条)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
一、有关非法侵入住宅犯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
一、最高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规定重要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
一、有关报复陷害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重要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六)报复陷害案(第二百五十四条)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
一、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犯罪的主要定义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二、最高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重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
一、最高法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司法解释会怎样规定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十六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
一、法律规定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2、将送检的合
一、有关非法采矿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重要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
一、最高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解释规定包括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
一、刑法过失决水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条 第2款 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一、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而希望这种发生。过失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本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为了泄愤
一、最高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
一、如何认定非法种植毒品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 本款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罪1.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 大的”。这一规定,该罪的起刑数量标准是种植罂粟五百株。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规定了种植罂粟的量刑数量标准,而
一、最高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司法解释会怎样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
一、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可以会见吗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2、会见的规定如下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2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二、哪些人可以收
一、最高检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6.6 法释[2000〕13号)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
一、刑事代替考试犯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有哪些规定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
一、最高法故意杀人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要是什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
一、刑法放火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重要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十二条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