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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指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7-15 13:31:46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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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指什么?
职务发明创造指什么?

一、职务发明创造哪些发明专利属于职务发明?

所谓职务发明就是通过单位、团体、企业等方式进行的发明创造。讲细一点就是专利人通过企业、单位、团体等的经济条件下进行发明创造,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进行各项科研工作,这能够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双赢。专利人能过发挥自己的才能,在企业中等到认可,同事得到相应的奖励和报酬。那么,哪些发明专利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一种基于职务发明的创新方法。

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不仅要给予奖励,更要给予与其贡献相当的报酬。通常称做 “一奖两酬”。  “一奖”是指在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不论发明创造是否已经实施,专利权人都应当对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两酬”是指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专利权人应当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即一是从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发明创造所获得的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二是从专利权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所收取的转让费或者使用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类型与特点

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二条
[2]《专利法》 第五条
[3]《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五、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哪些发明创造?主要归于单位还是个人?

你好,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不取决于发明创造是在单位内还是在单位外作出的,也不取决于是在工作时间还是在本工作时间外的业余时间做出的,只要属于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即便发明创造是在家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也属于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可以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其中,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六、"A公司员工发明创造不是职务发明创造原因之谜"

你好,利用单位的物质资源在业余时间完成的发明创造隶属职务发明。《》第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要求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隶属该单位;申请被准许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隶属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准许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要求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商定的,从其商定。

七、职务发明一种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大价值的发明。

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一类是指发明人和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三种情况第一,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另一类是指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是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其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实现的,也就是说,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应当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这种情况同样属于职务发明。对于少量的利用或者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没有实质帮助的利用,可以不考虑。但是,如果单位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以合同形式约定其为职务发明的,则此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综上所述,发明创造是否会职务发明应该实际情况而定,只要职工是在单位业务范围内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在履行职务。而职务发明在申请专利成功后,单位即为专利权人,应当给与发明人相应的奖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11条
[1]《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11条

八、“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新区别和联系?”

你好,如果是职务发明,则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属于单位。到公司,该专利属于原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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