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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代位人的范围?

来源:法否网 2025-09-17 21:25:13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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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代位人的范围?
什么是被代位人的范围?

一、"被代位人的范围是哪些方面?"

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六、被代位人范围的确定方法

法律分析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怎么确定”相关。如果您的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咨询按钮并简单描述您的法律问题,以便律师了解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相关补充1受让人是怎么规定的受让人是法律用语,相对出让人,是指权利的接收方。出让人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通过合同或者协议、赠与的方式转让给受让人。该权利不能是人身权,受让人就是接收东西那一方。相关补充2与本人关系怎么怎么填与本人关系是描述自己与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夫妻关系等;父母是父子,父女,母子,母女。你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关系兄弟、姐弟、兄弟、兄妹。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七、"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指非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人,不包括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八、代位人指在他人的财产、权利或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成为该他人的代位之人。

你的提问不是很明确:代位继承的代位是只指其爸妈或一方已故其爸妈的应继承份额由其来继承.代位权诉讼的代位是指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给付义务。

九、代位权如何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行使主体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十、临时工作是否属于工伤?

(一)治(医)疗费。(二) 住院伙食补贴费。(三) 外省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组织出具证明,报经办组织认可,工伤工人到兼顾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花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工人因公出差准则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五) 辅助器具费。(六) 停工留薪期薪水。(七) 生活护理费。(八) 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九) 伤残津贴。(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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