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可以一次裁决吗?
这一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即行终结的法律制度。这是针对过去曾实行两次裁决所存在的弊端而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得再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第二次仲裁,只能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仲裁决定履行。贯彻这一原则,有利于及时、迅速解决争议事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上是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原则有哪些的回答。这些原则的制定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劳动争议可以快速、公平、公正的解决。如果当事人对仲裁不满意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一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法定权限就要按照仲裁决定履行了。
二、公司不服劳动仲裁一审裁决,如何解决?
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以下劳动争议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无劳动仲裁,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对证据材料的要求申请人的身份不同有一定区别。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会影响裁判的最终,但法律并没有因证据不足而剥夺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四、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一、按实际情况,对已经作为裁决的劳动争议,不能重复提起仲裁解决。如果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五、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能否签订劳动仲裁协议书?
关于“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以签订劳动仲裁协议书吗”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如果当事人的权利侵害处于一个连续状态时,申请仲裁的时间应当从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不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也予以受理。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82条
六、申请中劳动仲裁劳动者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借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七、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未签劳动合同纠纷
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7、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八、"劳动者被撤销裁决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
你好,对于你的这个问题其实法律并无明确的限定,但理论上,劳动争议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流程,其在仲裁程法钉瘁固诓改搭爽但鲸序中所认定的事实不会作为后面法院诉讼的依据,也就是说劳动争议仲裁流程所认定的事实并不能对诉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法院是能够做出这样的裁判的。
九、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申请仲裁,仲裁能判再次赔偿吗?
劳动合同是两方签订的,需要修改劳动合同的条款需要商量一致,并且符合法律限定,员工不得一方面修改劳动合同,也不得出现违法条款。
十、劳动仲裁是什么?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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