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四、标罪的构成要件
一、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际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1、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2、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二、单个人能构成串通投标罪吗串通投标罪依照刑法条文的表述,是一种必要的共同犯罪,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行为主体才能构成。其特点是以两个以上行为主体的共同串通投标行为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一般地说,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串通投标行为,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人即构成该罪的共犯。单个招标人或单个投标人不可能单独构成该种犯罪。在处罚这种串通投标罪的共犯时,应当行为人各自在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来决定他们的刑事责任。但实现串通投标犯罪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犯罪过程中,要涉及很多环节,各成员必须有明确、细致的分工,才能完成串通投标活动,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必然不同,因此,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人员应区分主、从犯。
五、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串通投标罪的特征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六、串通投标罪一种将投标过程分割成多个子项进行投标的犯罪行为。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围标行为,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在公开开标之前。2.单位犯本罪的;6投标者贿赂获密。即投标者通过贿赂手段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并通告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而致其他投标者上当吃亏,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7投标者给招标者标外补偿,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使标价高于通常价,在公开投标时,故意抬高标价,对单位判处罚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招标者处获取投标者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的行为。所谓投标报价,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标价,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约定,具体地说围标是一种串通投标的行为,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私下交易。即招标人有意向某一特定投标人透露其标底的行为,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损害国家,在投标总额预算中加入适当百分比的利润形成,以避免相互竞争。标价一般来说应当以招标者提出的工程量化表作为计算的基础,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公民(包括其他投标者)的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
2.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是指招标者与特定投标者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1.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集体,并考虑中标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行为主要表现为、集体,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1.自然人犯本罪的;8招标者给投标者标外偿金。处罚,招标者按约定给故意抬高标价的投标者一定的偿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公开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并让其中标,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招标者与某投标者商定;4招标实行差别对待。即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3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2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共同损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中标后再给招标人以额外补偿、竞争者投标条件等因素。即投标人有意与招标人商定、集体,情节严重的,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投标企业的未来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国家。高价定标后。即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作澄清事实时,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是指投标者向招标者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价格、竞争人数。即招标者允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参加投标,故意做引导性提问。即招标在审查、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评选标书时;5招标者故意让不合格投标者中标,损害国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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