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租房与继承房产过户的关系?
廉租房不影响继承房产过户,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任何人也不能剥夺的。只是,继承后就不一定能在继续租住廉租房。能不能继续住廉租房,要看是否仍然符合当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如果继承的房产面积较小或是与其他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分割到的面积较小,或房产价值较低,仍然符合当地廉租房条件的,可以继续租住;但如果继承到的房子面积或总价值超过了当地廉租房的标准,那么,廉租房管理单位如果查到,可能会取消。
二、廉租房能否影响继承房产过户?
1、廉租房不影响继承房产过户,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任何人也不能剥夺的。
2、继承后就不一定能在继续租住廉租房。能不能继续住廉租房,要看是否仍然符合当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
3、如果继承的房产面积较小或是与其他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分割到的面积较小,或房产价值较低,仍然符合当地廉租房条件的,可以继续租住;但如果继承到的房子面积或总价值超过了当地廉租房的标准,那么,廉租房管理单位如果查到,可能会取消。
三、兰州廉租房可以过户吗?
你好,关于廉租房可以过户吗有如下回答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六、房屋转赠过户后是否会影响廉租房的使用
房屋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手续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屋证原件;如果夫妻两方有一人不能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手续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限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配协议书;
5、已设定典质权的,应提交典质权人认可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奏效的裁判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违法人公司、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认可转移的准许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准许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到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隶属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赔偿的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认可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公司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准许文件;
14、国有公司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准许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其他文件。
七、"离婚会影响廉租房复审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不得申请廉租房,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以下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和不得申请的条件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二,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八、"家庭成员可以购买廉租房吗?"
自己申请的公租房需要退还,如果户主不是自己对父母的公租房基本上没影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九、"廉租房房产证能否过户?"
不能。1、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屋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买卖,因为它属政府所有,承租人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
2、如果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出售或改变用途的,则要退回廉租住房。逾期未退回的,按合同约定,将以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3、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较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所以廉租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十、"如何申请廉租房房产已经过户,但未过户能否申请?"
一、房子出售后新房主没过户,只要申请人的条件符合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2]《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3]《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租房会影响继承房产过户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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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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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内蒙古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听律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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