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裂国家罪的立案标准和认定标准。
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煽动分裂国家罪立案标准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进行分裂国家犯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依第103条规定从重处罚。本条中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的、积极参加的、其他参加的的界定首要分子,是指在这种犯罪的集团中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罪行重大的,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罪行比较严重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的,是指除首要分子和罪恶重大的以外的,参加犯罪活动比较多或比较积极主动的犯罪分子。其他参加者,是指除上述几种情况以外的一般参加者,其中包括被胁迫、利诱而参加的人员。本条对上述几种犯罪分子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在其他参加的中,并不一定是对所有参加者都可依本条规定定罪处刑,其中虽是参加者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未起到什么作用,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据本法第13条规定可不认为是犯罪。
二、我国规定爆炸罪的公安立案标准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用爆炸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14条
[2]《刑法》 第115条
三、分裂国家罪量刑标准最高刑期为25年。
煽动分裂国家罪量刑标准的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的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的统一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的统一的行为。
四、"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认定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至于其方式,则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砸碎、烧毁,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如明知有故障而不加排除。但不论方式如何,采用的手段怎样,破坏的对象都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联系,破坏用于生产经营的生产工具、生产工艺、生产对象等。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则由于它们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刑。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不满,嫉妒他人的成绩而心怀不满,与他人发先冲突而心生不满,以及厌烦工作而产生不满,等等,行为人只要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给生产造成较大破坏的,即构成本罪。
五、串通投标罪我国公安如何立案标准?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六、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公安立案标准
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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