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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14:16:39 1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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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的概念是什么?
合作作品的概念是什么?

一、合作作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从该条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征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二、合作作品两个人以上合作的

是的。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构成要件是

1.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主观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意图,既可表现为“明示约定,也可表现为“默示推定”;

3.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即各方都为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十四条

三、合作作品的含义是什么?

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
主要有两种

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

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以结合而成的结合合作作品。这类作品,其外观虽具有单一作品的形态,但实质为几个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以形式上的结合。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1]《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2]《著作权法》 第十条
[3]《著作权法》 第十条
[4]《著作权法》 第十条

四、合作作品的条件

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

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以结合而成的结合合作作品。这类作品,其外观虽具有单一作品的形态,但实质为几个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以形式上的结合。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五、合作作品一种以合作为基础的创造性劳动或活动。

典质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保证,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限定的流程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主要特征  (一)典质权(ledge)是保证物权。典质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保证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典质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典质权是保证物权。  (二)典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保证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典质权,典质权是为保证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保证的第三人。  (三)典质权属商定保证物权而违法定保证物权《物权法》第181条、

185条以及《保证法》第33条、38条至43条限定,典质权系由当事人的典质合意而设定。当事人能够自由地就典质财产、典质时限、典质保证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商定,并在典质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典质条款中予以明确。  (四)典质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典质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典质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五)典质权的是变价处罚权和优先受偿权典质权的有两项一是典质财产的标价处罚权;二是就典质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典质财产的变价处罚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典质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典质财产或者与典质人协议以典质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就典质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  1有典质权保证的债权,债权人能就典质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  2就典质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典质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典质权,先次序之典质权人优先于后次序典质权人而受清偿;  3典质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流程中享有别除权,即典质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典质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典质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181条
[1]《保证法》 第33条

六、合作作品是指由多个人或组织合作完成的作品。

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

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以结合而成的结合合作作品。这类作品,其外观虽具有单一作品的形态,但实质为几个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以形式上的结合。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七、合作作品的构成要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称为合作作品。其构成要件是

1、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主观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意图,既可表现为明示约定,也可表现为默示推定;

3、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即各方都为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

八、合同成立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成立指的是合同订立过程符合合同要件,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的违法情形。即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作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知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实质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以电子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律师提示以上是“合同成立的概念是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为您在线解答问题。相关补充1什么时间保管合同成立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但是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相关补充2合同订立的步骤有什么合同订立的的步骤如下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首先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其次,按照我国的习惯,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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