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计算标准及支付标准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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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
二、抚养费计算公式抚养费支付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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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
三、"抚养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标准"
【问题解析】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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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
四、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标准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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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
五、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计算抚养费怎样算
【问题解析】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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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
六、抚养费的计算和支付标准如何计算和确定抚养费?
【问题解析】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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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
七、抚养费标准妻子要求较高的抚养费,丈夫支付不起
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工作与收入的而言,给付的抚养费一般在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若是收入不固定的,则可以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支付。若是需要负担两个或者以上的子女的,离婚后的抚养费还应高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也不会超过月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即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碰到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增高或降低。
八、抚养费标准一般生活费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九、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抚养权争夺战中抚养费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十、抚养费计算及抚养准则抚养费计算方法及如何衡量抚养费。
你好,抚养费为本人薪水的20%——30%。如果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十一、抚养权的抚养费计算和生活费标准有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标准是什么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标准是什么我朋友一直都是家庭的生活之柱,现在他因为出了医疗事故,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工作了,造成了生活上的紧迫,我想知道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是怎样的律师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向受其扶养者提供的必要生活费用。计算该项赔偿额时应注意被抚养人的法律特征1.被扶养人须是侵权行为的非直接受害人2.被扶养人须是直接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扶养的人3.被扶养人须是因侵权行为而致其法定扶养权利丧失的人4.被扶养人须是因此而享有法定扶养赔偿请求权的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1、被扶养人以患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条例》规定,确定被扶养人的标准有两项,一是受患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二是没有劳动能力。实践中,被扶养人的范围包括患者的未成年子女、无劳动收入的配偶、患者的父母以及其他确受其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患者父母而言,该项费用应称为“赡养费”。
2、《条例》没有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标准,也没有说明是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还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此,可参照其他相关规定加以确定。原劳动部《工伤保险办法》第14条规定,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1~4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当存在多个扶养义务人时,医疗机构仅承担患者应承担的扶养费份额。例如,患者兄弟姐妹三人,母亲已去世,父亲健在,受患者生前扶养且无劳动能力。在此情况下,由于患者父亲的抚养义务人为三人,因此医疗机构只承担三分之一的抚养费份额。
4、扶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5、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47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实际情况确定。《条例》及最高司法解释中“丧失劳动能力”一词应包括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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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办法》 第14条
[1]《若干意见》 第1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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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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