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法律认定
【问题解析】
当事人能够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当事人有权放弃。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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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二、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撤销权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撤销权是形成权,适用的是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期间。90日两种情况,具体为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不得再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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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三、"征收协议无效诉讼时效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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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四、"纪检委要求受贿人亲属退赃,但没有法律文件亲属能退款吗?"
将受贿回来的金钱、赃物上交有关单位。五、债务人转让股权债权人可否撤销,法律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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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六、合同撤销权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当事人能够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当事人有权放弃。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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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七、公诉人在侦查阶段通知受贿人亲属退款数额不确定,是否应该退还。
退赔,能够从轻处罚
八、受贿罪中法院裁判的受贿金额小于检察院收缴金额应该退吗?
诉讼流程终结后,经查明隶属犯罪嫌疑人、被不诉讼人以及被告人的合法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领取人应当在返还钱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返还完单、物品照片应当附入卷宗。
九、受贿和挪用公款不退会判几年如何计算受贿和移用公款项额的判决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1】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十、"再次认定工伤时,若无原资料,能否获得工伤认定书?"
只要还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内是能够再次在兼顾地区申请工伤认定的。rn依据《工伤保险条例》rn第十七条 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限定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兼顾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r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限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兼顾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rn按照本条第一款限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r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限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限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花费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十一、行贿未批捕取保候审的规定
法律分析行贿未批捕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于没有批准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是为了防止他逃逸,责令提供保证人或者是保证金的方式来进行批准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行贿未批捕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相关。没有合适答案,你可以详细描述您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对应诉求,我们会匹配出更适合您的律师。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给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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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十二、未填写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和落款日期对授权委托效力影响的认定
委托书无委托权限以及无时间,就不能律效力。《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做法的委托代理,能够用书面形式,也能够用表面形式。法律限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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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通则》 第六十五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贿人不退款的认定和退款时长的认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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