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案需要报案人签字吗
一、撤案是程序问题,不需要经过报案人的签名的。一旦启动这个程序,公安机关会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其由正本、副本和存根三部分组成。这份文书是犯罪嫌疑人被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凭据。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二、报案后撤案能否再次报案?
1、对于能撤案的一般是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是不能撤案的。如果当时报案人因当初掌握情况不准或者警方认定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而撤案的,报案人在发现情况或者证据后,可以再次报案。
2、在行政案件中,特别是大家常见的故意伤害轻伤以下的治安案件,警方认为可以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撤案。如果被害人再次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八条
三、"检察院未批捕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撤案?"
检察院未批捕取保候审不一定要撤案,是否撤案还需要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检察院没有决定批准逮捕犯罪行为人,但是公安机关对行为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如果是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仍然无法收集到充足的犯罪证据,此时应当撤销案件。
四、"报案后可以撤案吗?"
1、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直接撤案。
2、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案。
3、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案件都能够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案件。
五、"报案后,能否撤销案件?"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六、撤案不能解决打架问题。
不愿意定;如果是行政拘捕,最长拘捕15天;如果是刑事拘捕,拘捕期最长37天,之后通常会有一个,要么逮捕,要么放人。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通常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醉驾案件最快,无需逮捕,通常一个星期左右判下来;团伙犯罪案件最慢,通常2年左右),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建议尽早委托魏铭律师解决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限定,裁判前只有律师才能够会见犯罪嫌疑人。亲属能够考虑委托魏铭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魏铭律师能够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权益,争夺最好的裁判,具体判多长时间是无死限定的,我的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花费优惠、私聊)
七、经侦案件如何撤案?
你好,是刑事案件吗,公安机关立案后,如果对被告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是不应予撤案的,但能够和被告人达到谅解协议,对其从轻处罚
八、撤案后被告人需要负责任吗?
要看具体什么案件,以及是否已经构成犯罪,自诉案件撤回是可以不追究责任的
九、不诉决定书当事人签字是否表明公安机关撤案了
或者终止审理(一)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宣告无罪,不追究刑事职责《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有以下几类,不能院裁判就不会有犯罪记录的,无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会有案底的、被告人丧命的、危害不大我国主张的是疑罪从无;(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时限的;(六)其他法律限定免予追究刑事职责的,所以你不用担心,应当撤销案件;(三)经大赦令免除刑罚的,通常人也查不出来;(五)犯罪嫌疑人;(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已经追究的,或者不诉讼,检察院不诉讼的案子通常都是能够不追究刑事职责或者证据不够的案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十、经侦立案后,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达成赔偿协议,举报者能否申请撤案?
很难的,如果已经刑事立案了,撤销案件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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