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过失是否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过失是否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19:35:00 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过失是否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过失是否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是否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上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
过失毁坏财物治安处罚除刑法分则规定的过失放火、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过失犯罪应受刑罚处罚外,其他过失损坏财产的行为不是犯罪,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于过失损坏公私财物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听律网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二、"治安处罚有无案底标准"

专业分析
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有记录在案的。也就是有案底,但是不是累犯的构成条件。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三、不予治安处罚的情形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
在下列情形下不予治安处罚违法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的;违法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或者是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违法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四、治安处罚的规定和法律上的标准

专业分析

1、治安处罚是指轻微违法,不构成犯罪的人进行的处罚。刑事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人进行的处罚。主要区别就是针对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即轻微违法的,适用治安处罚。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适用刑事处罚。

2、前者是行政处罚,后者是刑事处罚。

3、前者由公安机关决定,后者由法院判决。

4、后者有严格的程序,前者合法性受到质疑。【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五、治安处罚记录多久能消除?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
如果被行政处罚过,就会留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六、"无治安处罚决定书是否算受过治安处罚?"

是的,不会有违法记录。没有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就不算接受过治安处罚。

七、被治安处罚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签收才算治安处罚决定书。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必须出具处罚决定书,否则,处罚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认定程序无效。治安处罚决定书一般是直接送达,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能是邮寄送达或者是见证送达,以当事人收到为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八、治安处罚法第一百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十一)有、,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九、"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处罚种类"

法律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律师提示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处罚种类有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听律网专业团队可办理各类案件,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您快速搞定法律问题,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吧。相关补充1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有(一)警告。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二)罚款。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三)行政拘留。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一些权利或从事一些活动资格的文件另,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相关补充2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涵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其它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均受本法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十、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前需要做治安管理罚款告知书吗?

你所说是应该是通常流程的治安处罚。在作出治安处罚前,应当告知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借口及依据,并告知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凉山州渎职罪辩护委托一个律师辩护收费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租赁写字楼有哪些点需要关注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从重处罚有哪些?
我国规定悬挂物致人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过失是否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