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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审理方式

来源:法否网 2025-08-17 23:19:15 2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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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审理方式
仲裁审理方式

一、仲裁的审理方式有哪些?

1、开庭审理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2、书面审理
《仲裁法》第39条在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的同时,也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下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即进行书面审理。所谓书面审理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参加审理的情况下,仲裁庭当事人提供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书面材料作出裁决的过程书面审理是开庭审理的必要补充
按照《仲裁法》第39条的规定,仲裁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39条
[1]《仲裁法》 第39条
[1]《仲裁法》 第39条

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方式及法律规定"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方式只能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方式,仲裁裁决是从作出之后就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应尽义务,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好仲裁裁决书。

三、仲裁的申请方式

仲裁(Arbitration)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申请仲裁方式一般是当事人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四、仲裁审理的方式

【问题解析】
仲裁审理的方式如下

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2.书面审理。所谓书面审理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参加审理的情况下,仲裁庭当事人提供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书面材料作出裁决的过程,书面审理是开庭审理的必要补充。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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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二条

五、仲裁审理方式审理方式的定义、分类、特征、适用条件和程序。

【问题解析】
仲裁审理的方式如下

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2.书面审理。所谓书面审理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参加审理的情况下,仲裁庭当事人提供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书面材料作出裁决的过程,书面审理是开庭审理的必要补充。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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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二条

六、仲裁申请须知IPQC工作可申请仲裁吗?

用人单位如果变换劳动者工作职位或工作,应该和劳动者商量一致,一方面变换是违法的,劳动者能够即时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能够变换劳动合同商定的。变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换后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七、申请仲裁的时效问题

  劳动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异同  仲裁时效的性质虽与诉讼时效存在一致性,但由于在具体法律规定上略有不同,二者在适用上存在差异。  相同处  

1、都是指权利不行使并达到一定期间而丧失法律保护的制度。  

2、都是指丧失胜诉权而未丧失诉权。mp;mp;mp;

3、除斥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消灭(仲裁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虽仍可向人民提出诉讼,但其于仲裁部门的实体权利消灭)。  不同处  

1、仲裁时效固定为60日;诉讼时效则包含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不同的时效期间各不相同。  

2、仲裁时效中未规定时效中止、中断的条件,诉讼时效明确规定了时效中止、中断的条件。  

3、仲裁委员会可依据审查主动适用时效规定,人民则非依义务人主张,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4、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还应当受理,即仲裁时效为可变期间。而诉讼的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延长。

八、仲裁流程仲裁院的联系方式

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九、仲裁审理的步骤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审理的步骤是怎么样的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我国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要经过以下程序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以补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3、仲裁前的准备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件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进行。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审阅当事人的申诉书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4、仲裁审理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庭裁决。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作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⑤仲裁期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记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十、仲裁申请流程及费用申请时间、证据要求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员工要保留好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薪水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手续。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通常仲裁在2-

3个月左右完成。若事情较复杂,最好带上手续询问律师后,再确定可否请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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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可以约定管辖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起诉吗?
仲裁委终局裁决是什么意思?
仲裁法申请撤销后仲裁法院有权撤销申请吗
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一种仲裁机构类型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仲裁审理方式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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