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夺抚养权申请争夺抚养权利的步骤和策略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以上是如何争夺抚养权问题的回答。
二、抚养权争夺战争取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不同年龄的子女条件不同,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权益角度出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在法庭上要讲证据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抚养能力(收入、住房、经济条件)、成长环境(有否与他人不正当关系、赌博等恶习)、健康因素(有否传染病等)。一般情况而言,是否对子女有利均应从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虑,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般没有多大关系。三、争夺抚养权的条件
律师解答1、更好的基本条件,例如工作性质、居住条件、文化程度等。
2、更好的生活环境,例如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有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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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四、争夺抚养权起诉应准备什么材料,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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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五、"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争抚养权一般应该有两个人,即被抚养人的父母双方。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享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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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六、如何获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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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七、全职母亲争夺抚养权如何争取?
法院通常会依法应从有利于娃儿身心健康,保障娃儿的合法权益出发,联盟爸妈两方的抚养本领和抚养要求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的依据如下:1.两岁以下的娃儿,通常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娃儿不宜与其共有生活的; 2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由,娃儿确不能随母方生活的。
2.爸妈两方协议两岁以下娃儿随父方生活,并对娃儿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娃儿,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 2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 4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八、争夺抚养权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
小孩的抚养可通过商量解决,如商量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商量,则能够向法院诉讼,由法院综合考虑小孩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可否对小孩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两方的经济本领怎样、可否方便事实上照看小孩、自己的爸妈可否有要求帮助照看小孩、可否有利于教育小孩、有无可能对小孩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足维护小孩利益,保障小孩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裁判。其中,哺乳期内的娃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岁以内的小孩通常也由母亲抚养,对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持的,应考虑该娃儿的意见。两方能够针对上述情形提议自己的有利要求,从而争夺到小孩的抚养权
九、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收集指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最好是聘请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为好,因为婚姻律师一般不考虑您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考虑如何达到委托人的目的。这里就争取子女抚养权取证问题提请您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十、什么是抚养权争夺战?
可由两方商量,不能商量的,应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裁判离婚的准则是夫妻感情可否确已破碎,如达到这一准则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通常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两方都存在有犯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犯错方有权向犯错方要求赔偿。 小孩不到两岁时通常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岁先商量,商量不成法院将两方事实上要求按对小孩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属,满十岁法院还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准则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十一、"重选抚养权如何申请重新抚养?"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十二、"新如何要求变换抚养权?"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限定,一方要求变换娃儿抚养权,有下列要求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娃儿的。一方得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小孩的教育和照料,从小孩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怎样变换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换小孩抚养权问题。
2.与娃儿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凌虐做法的或其与娃儿共有生活对娃儿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爸妈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小孩创造更好的生活要求,只是为了在财产分配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小孩不顾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小孩打骂凌虐。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变换抚养权?关心小孩成长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变换离婚小孩抚养权。但是,变换抚养权不能要求再次分配原有的共有财产。
3.十岁以上未成年娃儿,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隶属限制做法本领人,能够从事与其年纪相关的民事活动。爸妈离婚时,对于十岁以上的娃儿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小孩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岁,过了多少年,超出十岁后,如果小孩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能够申请变换离婚小孩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借口需要变换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肯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怎样变换抚养权?法官能够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可否应该变离婚小孩抚养权。 以上限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要求,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换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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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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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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