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网约车新规2019全文具体规定

  2020-07-18   |   71人看过

各地关于使用网约车发生纠纷或不良事件频发,让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为网约车立法。但每个省市的网约车发展情况不一样,为此各个省市对于网约车出台的政策也会不同。今年江苏广东上海北京对网约车都出台了相关要求,下面为你介绍江苏网约车新规全文具体规定。

江苏网约车新政细则出台: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9月20日消息,昨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细化了网约车的价格以及服务等方面的规则,明确今后乘坐网约车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由网约车平台先行赔付。这也意味着,网约车新规在江苏落地。不过,这还只是省一级的指导意见,南京的网约车暂行细则将于10月10日前出台,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发展。

在网约车的责任义务及监管方面,江苏省规定:网约车经营者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网约车经营者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要接入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

在对网约车驾驶员及车辆管理方面,江苏省规定: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从事网约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网约车车辆档次应高于地方主流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不得有巡游出租汽车标识;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很多网约车司机关心的怎么报名参加网约车资格考试、在哪里报名等等都还有待南京细则出台。

此外,出租车发展方面,鼓励各地传统出租车实施全天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

网约车

发生事故怎么办?网约车平台要先行赔付

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江苏省交通厅解释,为进一步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江苏做此细化,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出租车司机改行要考试吗?开网约车不用“加试”

通知明确,“持有《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证》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交通部日前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范围基本覆盖了网约车驾驶员的考试范围,所以巡游车驾驶员可以开网约车,这样也可以促进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

网约车价如何定?实行市场调节

“对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省交通厅解释,明确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是国家对网约车监管上的创新。由于乘客坐网约车是可以提前预知价格的,对服务和价格可相对自主选择,所以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但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给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地方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

车站如何带客?不能在机场车站排队区揽客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网约车要去机场、火车站等地接客人,不得在出租车排队候客区揽客,可在社会停车场接人。”交通部门表示,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档次应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

平台数据怎么管?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并下发给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和省、市级公安机关警务大数据平台。

考虑到公安机关核查网约车驾驶员资质等方面的需要,《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网约车平台数据库要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由交通和公安部门联合监管。

出租车全省巡游出租车无偿使用

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增量及存量巡游出租汽车统一并轨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

目前江苏除5个县尚未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外,江苏设区市及其他县(市、区)均已实现无偿使用。

设定2017年7月1日的期限,是对国家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要求及《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具体贯彻落实,促进未取消的县(市)抓紧制定时间表,倒排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鼓励各地实施全天全程双计费

经征求各市和出租车企业意见,建议对巡游出租车实行政府指导价,因为政府定价的周期更长。如果实行政府指导价,意味着企业可能对运价有更大的自主空间。

鼓励各地实施全天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

交通部门解释,这样明确一方面可以调节不同时间空间的服务供给,有利于解决出租汽车一些服务顽疾,如高峰期、夜间或偏远地区拒载、议价、挑客等;另一方面,合理的出租车运价能保障驾驶员获得与其劳动技能、时间、强度相匹配的合理收入,有利于劳动力的正常供应和素质提高,改善服务质量;同时,有利于与网约车的公平竞争与融合发展。

在生活中遇到网约车纠纷要找相关法律人士帮忙,可以咨询律聊网上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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