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筋被丈夫挑断,如不起诉,丈夫会被判刑吗

  2020-07-18   |   162人看过

【案情简介】

3月25日,记者从杭州富阳区公安部门获悉,17日11时30分许,富阳区龙门派出所接到富阳人民医院医生的报警求助,凌晨2时许该区常绿镇青龙村盛某殴打妻子樊某,现樊某已在富阳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当民警询问樊某打算怎么办时,她说还很爱丈夫,并一再恳求民警再给丈夫盛某一次机会。

接警后,民警立即电话询问樊某,樊某在电话中表示自己的右手大拇指一根手筋被砍断,身上其它部位多处被殴打出血,手筋接好后可以回家的。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高度重视,要求樊某先到龙门派出所,同时,民警也第一时间赶往其丈夫盛某家中。

到达盛某家中时,门虚掩着,民警推门而入,却未发现盛某。这时民警询问了周围的邻居有无见过盛某?邻居们都说没见过盛某出门。于是民警又到二楼去寻找。一到二楼,民警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味,还听到了打呼噜的声音,床边的角落里血迹斑斑,盛某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民警叫醒盛某后,他称只记得用玻璃杯砸过妻子樊某的头部,当时妻子头上血流不止。说到这里盛某还是没有一点悔意,只是对妻子不停地谩骂。民警便先将其带到了龙门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盛某才逐渐清醒过来,一点点地回忆起了半夜里殴打妻子的情形。他说自己前一晚喝了七、八两酒,之后吃夜宵时又喝了几瓶啤酒和三、四两白酒,妻子樊某上完夜班回家晚了,他脑子一热就开始殴打妻子。

17日下午一时许,一个头部包扎,右手挂着绑带的女子一瘸一拐地走进龙门派出所,正是受害人樊某,医院诊断樊某右手大拇指一根手筋断裂,后脑勺有一条长约3CM的口子,左脚一根脚骨骨裂。

樊某向民警哭诉,大拇指的手筋是被丈夫盛某用砍柴刀砍断的,后脑处是被盛某用玻璃杯砸伤的,当时,盛某还追着她从楼上打到楼下,造成她脚骨骨裂了,身体其他部位也有不同程度受伤,一大早,她就一个人坐车到富阳第一人民医院去治疗,医药费还是从邻居那里借来的。

然而,即便承受了这样的痛苦,当民警询问樊某打算怎么办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樊某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要见见丈夫盛某。她说还很爱丈夫,并一再恳求民警再给丈夫盛某一次机会。看樊某态度这么坚决,民警让夫妻俩在调解室里见面。

看到妻子的第一眼,眼泪从盛某眼眶里涌出来,当着妻子和民警的面,盛某答应回去戒酒,好好对待妻子,这时两人都已泣不成声。

见樊某态度坚决,要求警方再给丈夫一次机会,而盛某也有明显悔过表现,警方暂不对樊某做伤情鉴定,同时,对盛某做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前两天,民警再次来到常绿镇青龙村樊某家里回访问,樊某说这几天丈夫盛某在家里没有再发生家暴,倒是干干家务,表现得比较体贴,邻里街坊也说这几天盛某确实挺乖。

资料来源:律聊网

【法律解读】

2016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了,法律明确规定了,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公安机关将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伤势达到轻伤及轻伤以上的,施暴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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