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纠纷策略

  2020-07-17   |   182人看过

实务策略

夫妻财产约定制必须有夫妻约定协议的存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协议,与一般财产协议不同,一是具有身份属性,二是内容具有复合性。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既非单纯的身份协议,又非纯粹的财产协议,其性质是介于二者之间的身份财产协议。

一、约定的主体

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其他任何人不得成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但只要最终结为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对约定主体中的夫妻应理解为处理财产时为夫妻,而不是在约定时必须是夫妻。

二、约定的时间

当事人可以在婚前、结婚时或者婚姻存续期间订立、变更或者废止约定财产制。

三、约定的内容

我国《婚姻法》采用自由式的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约定为全部归共同或者各自所有,亦可约定其中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协议采用书面形式,能够明确约定财产的内容,可以减少和防止争议和纠纷,有利于减少家庭矛盾。规定书面形式的主要目的为了避免争议,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约定,内容明确,且无争议的,也应认定有效。

应审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生效的要件:

夫妻或者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产生的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婚姻及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

1、约定双方必须是要建立或者已经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协议必须由婚姻当事人亲自订立,不能由他人代理。

2、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进行约定。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约定的内容限于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4、约定要明确,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财产处所、财产归属等。

5、虽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但未缔结婚姻或者婚姻被宣布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未得到法律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或者无效。

正确理解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1、时间效力

夫妻财产关系派生夫妻人身关系,当事人具有婚姻关系是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的前提条件,即使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在婚姻缔结之前就已成立,生效的时间却在缔结婚姻之后。

2、优先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就其适用来看,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效力。

3、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的约定,是当事人意思的合意,夫妻财产的约定对内效力及于夫妻双方。

4、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效力即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并不当然的及于第三人,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才对第三人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财产约定的相关知识内容,也清楚了在制作夫妻财产约定的时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约定者应当是夫妻以及必须约定明确才可以认为夫妻财产约定生效。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律聊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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