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购买的域名已经被他人备过案了,该如何解决?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1、公司购买的域名已经被他人备过案了,该如何解决?
如果你注册或购买的域名已经被别人备过案了,而你准备启用这个域名,那么你需要先注销现有备案信息。成功注销原有备案信息后重新提交备案即可。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到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不用登陆,直接在公共查询处查询该域名已备案信息,把详细信息抄录下来;
(2)在首页公告栏里,查询该域名备案号所属管理局电话;
(3)致电该管理局,阐述事由;
(4)准备材料:域名注册证书 (向你的域名注册商索取,或者在注册商网站打印)、身份证复印件、域名备案注销申请(自己写明事由、该域名已备案信息、姓名、联系方式);
公司的话,还要提供营业执照。
(5)将准备好的材料传真至该域名管理局;
(6)等候处理结果,一般24小时内即可办理完毕。
2、什么情形属于域名侵权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什么情形属于“恶意”呢?《解释》也有明确规定。
第五条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
3、域名注册的侵权怎么处理?
域名注册侵权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涉及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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