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级伤残赔偿金

  2020-08-27   |   37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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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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