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收支的审计监督内容有哪些

  2020-07-01   |   124人看过

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收支的审计监督内容有哪些

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的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三)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四)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和管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结转情况;

(五)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情况;

(六)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执行年度预算情况;

(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算执行情况。

相关知识点

一、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要出境需要的步骤都是什么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知识拓展:离境清税制度是为了保证离境的纳税人如期履行纳税义务。 其目的在于防止纳税人通过出国的办法而偷逃税款。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出人境的人员结构发生较 大变化,已不再限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外籍个人和缴纳个人收人 调节税的中国公民,还包括在我国境内应纳税的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代理人、合资企业的业主、私营企业的业主,以及在我国境内 拥有应税财产的个人等,他们出境时需要清缴的税也不再限于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人调节税,还涉及其他税,比如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营业税等。鉴于此,此次修订增设了限制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离境的规定,利于进一步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征收。

二、审计机关对哪些部门进行监督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知识拓展:审计机关有权对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然而,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时常处于被动地位。从实际运行来看,我国国家审计监督的主体和执法的主体均为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而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受制于政府领导的情况下,当其监督的对象为各级党政领导及政府主管部门时,必然会导致审计监督权的弱化。如我国财政审计“同级审”中面临困境就是监督权弱化的集中体现。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审计监督权存在一种虚拟的监督权。尽管其他监督如纪检监督、司法监督也存在监督逃避现象,但是,较之于审计监督,他们由于对被监督者具有直接的制裁权,这无疑有利于监督效果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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